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年近7旬蔡姓老翁在市場麵攤工作,5年前認識了當時就讀國二的弱智少女,勤獻殷勤「下麵」請她吃,藉機誘一名國二弱智少女到住處性侵,甚至要求對方吃他「下面」,少女父母察覺後怒報警,高雄地院依對未成年人犯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6月,蔡翁不服上訴直指少女勾引他,遭高雄高分院駁回,仍可上訴。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Pixabay)
判決指出,蔡翁2013年9月間認識了隨著母親前往市場擺攤、當時就讀國中二年級的中度智能障礙少女阿鳳(化名),阿鳳放學後時常到麵攤吃麵,兩人因而熟識,曾一起到體育館遊玩、唱歌。蔡翁明知阿鳳未成年又心智不全,竟趁著2014年農曆新年期間至2015年9月間,三度誘少女到住處洗澡藉機性侵,並要求少女替其口交。
事後少女父母發覺有異,探詢之下得知少女曾遭蔡翁三度性侵,氣得報警處理,高雄地院一審將蔡男依故意對未成年人趁機性交罪,判刑4年6月;蔡翁又再度上訴,辯稱不知少女未成年及弱智,反指遭少女勾引,法官不予採信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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