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早在去年4月就要求晚間8時至10時段,外國戲劇或綜藝不可接受本國廠商冠名贊助。為了擴大頻道業者播放本土自製節目,NCC主委詹婷怡21日在立法院表示,研擬擴大外國節目不得冠名贊助時段,由現行的晚間8時到10時,延長為從7時到11時,但還需要研擬相關法令配合後才能實行。
▲NCC研擬延長外國節目不可冠名時段。
台灣電視頻道與OTT串流影音業者大量採購韓劇、陸劇播放,擠壓台劇版權銷售與播放時段。據了解,NCC研擬擴大外國節目不得接受廠商冠名播出的時段,從晚間8時至10時延長到晚間7時至11時;本國自製或新播節目占頻道播出比率維持原狀;另外黃金時段仍維持在晚間8時至10時,不延長。
其實,NCC去年4月連續頒布《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和《無線電視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管理辦法》,要求每日晚間8時至10時主要時段應播出本國自製、新播戲劇節目,且晚間8時至10時段,外國戲劇或綜藝則不可接受本國廠商冠名贊助。另外,NCC也研議比照外國經驗規定OTT採購本土節目比率,例如法國規定外來OTT影視業者必須採購法國節目達所有節目20%以上,以擴大本土節目的覆蓋率。
然而,本土頻道業者與OTT業者在主要時段播出自製節目不夠多,這是立委普遍一致認為的想法,要求NCC研擬擴大時段。詹婷怡表示,最近要開始評估成效,確實會將外國節目不得冠名贊助時段延長,但還要看最後審查結果。
★OTT小檔案:
什麼是OTT?OTT(over-the-top)指服務提供者透過網路向使用者提供內容、服務或應用。台灣OTT業者大致可分為三種:線上影音平台、頻道業者、電信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