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飯塚千鶴/台北報導
2016年一名王姓房東向媒體投訴,說游姓房客拖欠房租還無預警搬走,留下滿屋垃圾,結果反遭房客提告誹謗,地院認為兩人都不是公眾人物,應該保障對方名譽,因此判決王姓房東拘役10天,可以易科罰金。
▲游姓房客拖欠房租又無預警搬走,留下滿屋垃圾。
屋主王先生(2017.1):「這一二天我有來掃過,要不然你們一看根本看不出來是什麼,是垃圾堆。」
被告的王姓房東就是他,來到屋內語氣好無奈,滿地垃圾噁心髒亂,廚房牆上還留下油漬。
▲屋主王先生非常無奈,表示房客搬走前還曾威脅他。
屋主王先生(2017.1):「(他說)我搬走不會讓你好過,原來不讓我好過是這樣。」
2015年,王姓房東把信義區吳興街的透天厝,租給聲稱是游錫堃親戚的游姓房客開熱炒店,沒想到游姓房客欠繳租金,甚至留下大批垃圾、無預警搬離,氣的王姓房東去年向媒體投訴。
屋主王先生(2017.1):「我老婆一過來看更傻眼,她打電話給我說裡面都是垃圾,不知道要怎麼去處理。」
事後游姓房客不滿事件爆上媒體,提告房東誹謗。
▲事後房客不滿事情鬧大,一狀告上法院。
遭控房客游先生(2017.1):「我租了兩年從來沒有欠他房租啦,垃圾的部分他是說你留下的東西他會當廢棄物處理,他當初這樣跟我講我當然留下來啊。」
士林地院認為,王姓房東投訴媒體雖然有憑有據,但因為兩人都不是公眾人物,應該保障對方名譽,因此判決王姓房東拘役10天,可以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以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