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說不要就是不要!新北市一名何姓男子向女友追討債務,見女友拿不出錢,一時「性起」想要發生性行為,但女友以身體不舒服回絕,遭到拒絕的何男大怒,掐頸強逼女友口交,沒想到被女友狠咬下體,事後更被告上法院,何男挨告後才認錯,表示現在明白「不要就是不要」,知道錯了。
▲何男強逼女友口交被反咬一口。(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去年10月,何男跟女友追討3萬元債務,當時女友稱手頭沒錢,數天後,何男再度到女友租屋處追討債務,見女友仍還不出錢,何男便要求發生關係,不過女友稱身體不舒服拒絕,因此惹怒何男,直接一拳打向女友的臉,接著強脫女友衣褲,掐頸逼口交,沒想到被女友狠咬一口。
何男更氣,再次毆打女友並2次性侵得逞,女友除了身上有傷以外,下體也流血,事後立刻驗傷提告。挨告後,何男認罪,說現在終於明白「不論是不是男女朋友,或是夫妻關係,對方說不要就是不要,已知道錯了」。合議庭考量兩人已賠償和解,今(1)日減刑輕判他1年8月徒刑、緩刑5年,但須保護管束並接受10小時法治教育。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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