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37歲的黃姓男子,因不滿女友要求分手,還直接封鎖聯絡方式,去年11月12日上午時分,黃男先在機車置物箱內擺放硫酸、菜刀及斧頭等物品,接著騎機車衝撞女友駕駛的轎車,然後拿出硫酸找對方談判,女友仍是拒絕復合,雙方爆發激烈拉扯,黃男竟朝對方臉部及身體等部位潑酸,女友痛得趕緊前往超商求救,被救護車送往長庚醫院急救。
黃男女友經急救後保住一命,但她手腳肌肉萎縮,臉部及左、右小腿亦有明顯疤痕,經過3次整容後仍無法復原,即使在悶熱的夏天裡,她也是全身包緊緊,不但無法穿最愛的短裙,連家門也鮮少踏出一步,甚至受損的左眼視力也無法回復;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故意重傷害罪,判黃男4年2月徒刑,受害女友亦表示,她將會對黃男求償。
▲黃男不滿女方疑另結新歡而分手,竟朝對方潑硫酸。(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