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彭姓男子外遇偷吃,今年1月中旬和婦人到汽車賓館幽會,被婦人丈夫委請徵信社跟蹤後,報警活逮,當時他和婦人衣衫不整、床上一片零亂,還有用過的保險套等,彭姓男子擔心偷情被妻子發現,當場下跪求饒,願意賠遮羞費,最後經協議後,以250萬和解,彭男當場簽下本票。事後彭男認為遮羞費價碼太高,並以當時驚魂未定,是婦人丈夫乘他無經驗迫簽本票,訴請本票債權不存在。
▲彭男外遇偷吃,被女方丈夫在摩鐵當場活逮。(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法院審理時,婦人丈夫表示,彭男和妻通姦被逮,見到她就心虛下跪求饒,表示願意和解賠償,他和友人不斷請彭不要下跪、坐著好好談,彭希望不要走入司法程序,雙方同意後彭才簽下本票,且事後彭已支付40萬元,絕無乘彭輕率驚恐時迫簽本票。
由於現場還有徵信社人員見證,和解書也是第三者幫忙繕寫、影印,法官認定是彭自願和解、簽本票,判他不能耍賴、必須要支付遮羞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