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女子受男性朋友的邀請到對方住處聊天喝酒,她喝了一個晚上不勝酒力在對方客房內休息,不料卻遭對方趁機性侵,她醒來發現自己的下體赤裸,離開後越想越不對,趕緊報警。法院審理時,男子坦承犯行並與女子和解,法官本要判緩刑,卻發現男子曾被判刑不符緩刑要件,仍依法判他1年6個月徒刑。
▲小偉趁小美酒醉意識不清時性侵她,小美事後報警。(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聯合報》報導,女子「小美」(化名)前年4月一天晚上,應男性友人「小偉」(化名)之邀到對方家喝酒,她還找了另名翁姓友人陪同,三人一直喝到隔天清晨6點,小美不勝酒力醉倒,翁男本要帶她離開,但小偉表示小美可以住在客房內,翁男便先走。
判決書指出,小偉當天中午趁小美仍在酒醉意識不清時性侵她,小美轉醒後發現下半身赤裸,警覺有異報警。法院審理期間,小偉坦承犯行,並積極與小美達成和解,而小美也表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法官本要判小偉緩刑,但查出他曾因營利姦淫猥褻案件遭判刑,因此不符緩刑條件,遭判1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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