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台大法律系畢業的57歲盧姓男子,沒有律師資格,卻自己開設律師事務所,靠著幫民眾寫訴狀書, 4年多來,賺了將近2百萬元,去年8月,台中律師公會發現後提出檢舉,台中地檢署今(6)日依違反《律師法》將他起訴。
▲盧男靠代寫訴狀書,4年賺200萬。(示意圖/Pixabay)
盧男在2013年無照開設律師事務所,找來56歲的唐女招攬業務,兩人對外宣稱「盧慧坤」、「唐行聞」,由盧男代民眾撰寫訴狀,內容涉及廣泛,從車禍、賭博案到著作權法、離婚等都難不倒他,每件平均收取2-8千元不等,比起外頭行情相對便宜,4年多來接案566件,進帳近2百萬元訴訟費。
期間如果委託人需要律師出庭,盧男就會將顧客轉介給其他具有資格的律師,每件抽2到3成介紹費。去年8月,遭台中律師公會的會員舉發,雖然代寫訴狀書未涉及詐欺,但盧男坦承沒有律師資格,台中地檢署依違反《律師法》起訴2人。
▲盧男稱年紀大考不到執照,竟私自開設律師事務所。(示意圖,與此案無關/資料照)
不過明明是台大法律系畢業,應該有能力考取執照,怎不去考?盧男不禁嘆了口氣,他說因為年紀大了,考不上了,甚至連想要再當法務,都因年紀問題沒有公司願意聘請。
此事也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認為「感覺沒牌的比有牌的厲害」、「重點應該是有沒有偽律師出庭打官司吧!」、「應該是同業眼紅,不然代寫狀紙和仲介律師怎麼可能違法」、「唉,這社會就是這麼現實」,不過也有人說「還是有律師執照比較妥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