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世偉/台北報導
孫安佐因涉及恐怖威脅罪而在台灣當地時間5日凌晨,才因認了該恐嚇罪而被判拘役4個月,但現在移交聯邦層級的法院後,又有聯邦檢察官想以「非美國公民身份持武罪」的聯邦重罪,這讓孫安佐無法順利早日返台。
▲美國檢察官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提出新事證要控告孫安佐。(圖/翻攝自臉書)
孫安佐日前出庭認恐怖威脅罪,根據當地量行準則,最輕假釋最重則是4個月徒刑,沒想到美國賓州檢方突在7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孫安佐案的「最新進度」。美國檢察官麥克史溫(William M. McSwain)對於孫安佐所犯之「非美國公民身份持武罪」認為已屬聯邦重罪,若罪名成立,他不僅要面對10年刑期及25萬美金(約台幣740萬元)罰款,且遣返回台後,永遠不得再入境美國,對於孫安佐律師凱勒說本月可讓孫安佐回台更認為是太過樂觀的說法。
▲孫安佐將面臨更高的刑責,孫鵬夫婦有可能得在多待美國一會。
作家李文博士也針對記者會上檢察官所說的新事證提出見解,根據她所查證的資料顯示,這個案子將會由美國費城東區的聯邦助理檢察官Sarah Wolf負責執行調查,她本身就是專門負責網路犯罪和國家安全的刑案。因為美國槍枝太過氾濫問題,聯邦檢察官不會因為孫安佐是初犯,又是才剛滿18歲的學生,就認為他所說的話不是威脅。但李文認為假如孫安佐他被判刑的話,那就是最多10年的服刑,美金250,000的罰金,三年後有機會獲得假釋。.不過有可能在30天內檢察官可能還會找出一些新的控訴那就會案子拖的更長了。
▲李文認為聯邦檢察官可能還會找出一些新的控訴使得孫安佐滯美時間拉長。(圖/李文提供)
李文也認為或許現在孫安佐變成了他們的打恐嚇的鏢靶、代罪羔羊,畢竟近年來美國校園犯罪越來越多,美國對恐嚇威脅是特別敏感的,特別是在學校裡面。按照目前檢察官說話的內容,李文認為孫安佐有可能還會有被用其他罪名提起告訴,譬如「國際和國內恐怖主義威脅和襲擊」、「收購槍支,彈藥和爆炸物的偽證」、「在實施聯邦暴力或販毒罪時持有或使用火器或爆炸物」。所以李文衷心祈望孫鵬、狄鶯要好好的挺住,也希望聯邦不要有其他的控訴,讓孫安佐的回家路變成一條漫長而艱辛的道路,這是一條「代價」高昂的路。
▲李文希望孫鵬、狄鶯要好好的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