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嘉義報導
就讀警大四年級的一名警大生,在網路上透過交友軟體結識一名女子,兩人多次相約激情愛愛,但他竟拍下兩人的性愛照,還傳給對方的男友及同學,女子憤而提告。警方接獲報案上周到警大生的宿舍搜索,他竟嗆:「大學四年我專研法律!」不過仍遭警在他的筆電中找到證據,校方隔天召開緊急會議,將他開除。
▲警大一名洪姓學生因散布性愛照,遭對方提告後被校方開除學籍。(圖/資料畫面)
據《聯合報》報導,洪姓警大生有一名正在交往的女友,但他卻背著女友上網約炮,與一名相差3歲的女子發生性關係,警大生在性愛過程中拍下照片,原本講好只准私藏,但因為警大生在多次愛愛後要求交往,遭女子拒絕,疑因此將性愛照傳給對方的男友及昔日同學。
▲警大生約炮時拍下性愛照,並傳給女方的男友及昔日同學。(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網站)
警方接獲女子報案後,本來要聲請搜索票,大動作搜索該名警大生的宿舍及住家,但考量恐傷害警隊形象,因此由警大隊職官帶著警大生回到宿舍配合搜索,但警大生疑似不服氣還嗆聲:「大學四年我專研法律!」,警察回他:「你自己去跟法官說!」並在找到證據後依強制、妨害秘密等罪嫌將他移送;校方也緊急開除他學籍,並將追討4年的學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