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渣男一時精蟲衝腦下場慘!中國大陸一名男子來台,透過李姓女子進而認識被害人,三人相邀出遊,事後一同投宿賓館,未料李女離開後,林男覬覦被害者肉體性侵得逞,下體爽完後落跑,直到被害女者酒醒,才驚見衣衫不整,裸身爬出房間求救。
據《聯合報》報導,林男2014年11月在捷運與李女結識,透過李女把被害人介紹給林男,三人便相約淡水、士林夜市逛街,玩累了還一起投訴賓館,但中途李女先行離開,留下被害人與林男獨處,當時被害人已喝醉,昏迷之際遭到林男性侵。
直到中午,被害女子酒醒,才發現衣衫不整被撿屍,大哭大叫、全裸爬出門外求救,旅館人員則協助報警。面對性侵指控,林男卻反咬指稱,同遊漁人碼頭時,被害人曾與他摟腰、親吻,在賓館內喝茫還一起狂歡,堅稱沒有違反意願和對方發生關係。
法官認為,若是同意與林發生關係,被害人不會驚慌大叫,甚至裸身爬出房間。根據判決指出,林男利用被害人意識不清、無力抵抗趁機性侵,且犯後狡辯,暗指被害人行為不檢、主動獻身,毫無悔意。台北地院昨(12)日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林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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