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這款公務員,人民還要繼續養嗎?桃園縣兩名男公務員在上班時間藉迎新之名,邀約女同事飲酒作樂,還下藥性侵玩3P,想不到該單位還讓其中一犯罪嫌疑人繼續上班,讓人民的納稅錢養惡狼!
▲桃園縣政府,示意圖非當事局處(圖片來源/Google map)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桃園縣兩名男公務員,上個月以迎新之名,蹺班邀約一名剛到職的女同事飲酒作樂,趁機下藥後帶去摩鐵性侵3P,女同事清醒後發現遭性侵報警。經桃園地檢署調查後,將兩名男性公務員依涉嫌妨害性自主罪聲押,一人獲准、一人五萬元交保。
在桃園縣某鄉鎮市公所任職的曾姓、葉姓公務人員,均已婚,曾男服務資歷逾二十年,葉男也有七、八年。上月被害的女子剛考上公務員報到,兩男在上班時間已迎新為由,邀請被害人外出餐宴。被害人指控擔心拒絕會引起工作上麻煩只好答應,三人到一家小吃店喝酒吃東西,僅喝了兩杯啤酒就覺得昏昏欲睡。當天下午起來時竟是在中壢一家汽車旅館,身上一絲不掛,下體隱隱作痛,懷疑遭到曾、葉兩人下藥性侵,於是報警。
曾、葉兩人矢口否認性侵,並稱是因看到女同事喝得爛醉,取得同意後帶她去摩鐵休息,曾男供稱當時酒醉印象模糊,但是「好像有插入」,葉男則坦承是有摸女同事幾把。警方將曾、葉兩人移送桃園地檢署,檢方認為兩人涉嫌妨害性自主罪嫌重大,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其中曾男羈押獲准,葉男則以五萬元交保。
案件雖然已交由司法機關調查,但桃園該鄉鎮市公所因葉男已獲交保,依據《公務人員服務法》還是讓他繼續上班,但為了保護被害人已將其調離,至於曾男因被法院羈押,公所已予以免職。公務人員蹺班進行犯罪活動,雖然照法律規定還是可以繼續上班,但人民觀感不佳,恐又重創公務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