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男子一名游姓男子5年前付錢要求一名在網路上認識的少女,在視訊裡露奶供他觀賞,沒想到游男竟然恐嚇少女有側錄,最後整起案件,游男認罪和解獲緩刑,沒想到2年後,游男又鎖定一名13歲少女,這次約了少女出門,用1000元要求對方指交,口交,完事後,少女拒絕與游男見面,游男傳訊恐嚇少女:「會跟你賭命」,少女報案後,游男又被抓了,再次認罪也與少女、少女家屬各20萬和解,但少女家屬要求,並須刪除手機及電腦內任何有關女兒的照片、影片,一旦外流,每次違約就要賠償10萬元,游男一輩子必須遵守約束。
▲渣男不改豬哥性!千元與少女口愛⋯和解換來一輩子受約束!(示意圖/翻攝Pixabay)
2013年4月,游男經由網路認識一名13歲少女,游男開價5000元,要求少女在視訊另一頭寬衣解帶,露奶給他看,過程游男偷偷側錄少女搓奶影片,等到少女不願配合時,他就恐嚇少女要散播他脫衣露奶影片給朋友,少女承受不住壓力,告訴媽媽,案件因此曝光。最後游男以8萬元與少女和解,新北地院因此依對少女強制、恐嚇等罪,判游男應執行1年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提供180小時的義務勞動定讞。
兩年後他故技重施,透過BeeTalk認識另名13歲少女,還把人給約出來,先帶少女前往蘆洲永康公園地下停車場的男廁所,以1000元的代價,要求少女讓他用手侵入下體並幫他「口愛」,少女當下收下1000元,但事後卻不願跟游男碰面及連絡,游男無法再次「做壞事,竟然用LINE傳送:「我會跟你賭命」、「我會把照片傳出去」、「我要是怎麼了,有人會幫我報仇」等訊息恐嚇少女,少女事後告知家人並報警。游男又被抓了,但這次他又與少女、少女家屬和解,但對方父母和解有但書,游男一輩子不能讓任何少女照片、影片外流,否則每次均須賠償10萬元。游男同意,法院才同意給予5年緩刑;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