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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體育主播傅達仁赴瑞士安樂死,再次引起國內對於安樂死議題的討論,而赴瑞士安樂死結束生命,家屬是否可以在台灣領到保險金,專家表示,關鍵在「何時加保」。
▲知名體育主播傅達仁赴瑞士安樂死,帶動安樂死議題討論。(圖/中央社)
根據《現代保險新聞網》報導,壽險業者、學者皆表示,安樂死等同於「自殺」,因此算在《保險法》第109條的規範之中,法規明定,若故意自殺者的投保時間在2年內,保險公司不須給付保險金,超過2年的話,家屬就能領到保險金。
專家也說,如果加工自殺者投保的是「意外傷害險」,那家屬肯定領不到保險金,根據《意外險示範條款》第7條的除外條款,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致死,不在意外傷害險的理賠範圍之中。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的壽險保單中,有提供「生命末期提前給付」,當醫師診斷後,宣布被保險人的壽命「不到半年」,被保險人就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生命末期提前給付」,金額大約在身故保險金的40%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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