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國立大學的研究生,去年3月假意徵求英文家教,卻對前來應徵的女教師猥褻並施暴;沒想到之後又被另名女子控訴,指遭他騙回租屋處後性侵,但檢方認為女子當時沒有呼救、報案,加上案發後沒有驗傷、缺乏直接的證據,對研究生不起訴。
▲研究生對女教師猥褻,又遭另女控訴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自由時報》報導,吳姓研究生去年3月以徵家教為由,將一名女教師騙到租屋處後反鎖並猥褻,女教師拚命掙扎,他卻說:「讓我抱不就沒事了嗎?妳現在這樣抵抗,反而讓我有反應了知道嗎?」所幸女教師最後狠咬吳男一口後逃離現場,檢方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吳男。
但吳男惡行疑似不只這樁,一名女子「小美」(化名)指控,吳男將她騙到租屋處後,摀住她嘴巴並強脫褲子性侵得逞,遭性侵後她不敢再激怒吳男,陪對方到大賣場用餐,也因怕懷孕與吳男持續連繫了半個月。檢方認為,小美有多次求救的機會卻未求救,且事後與吳男持續連繫,跟一般遭性侵的受害人反應不符,因此對吳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