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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年台灣警方抓毒品越抓越嚴,毒犯運毒困難度增加,只好想出一些怪招,利用不知情的物流業者運送一般貨物,然後再夾帶毒品。但是這種老招數警方早就見怪不怪,所以毒販就用「查無此人」這種招數來逃脫制裁!
▲警方逮捕毒蟲案例
徵信業者砲哥:「他們找一個空屋,那些貨,譬如海洛因或是大麻,從國外寄過來,寄過來先寄到空屋,或是假使用不存在的門牌像是松江路2005號,或是沒門牌的空地。他們在旁邊看,因為如果是有警方來的話,他在旁邊就知道了,先做一個斷點,空屋沒有人,貨是不是要退回去?貨會回到物流中心。」
貨物回到物流中心之後,變成沒人認領,要退貨,國外寄送的人又故意不收。就會堆在物流中心變成「垃圾」,而這個「垃圾」還是有價值的,所以物流中心就會低價拍賣出去!
▲物流中心堆積無人認領貨物狀況(示意圖非當事人/徵信業者提供)
徵信業者砲哥:「這些貨呢,都是從物流中心,說是說標售,其實認識的人,他是可以直接賣給他(認識的),他就是利用這個漏洞,把這個貨,沒有人收的貨,技術性的放在某一個棧板。一個棧板裡面,其實這裡面就是內定知道說,譬如說裡面有海洛因多少克,多少公斤。這個棧板他就知道,譬如說我就賣給某某人。一個棧板才一萬五、兩萬,買來這些貨都可以丟掉,我要的是裡面其中一件的貨,裡面可能就高達幾十公斤的海洛因,他們用這種手法,就賺了非常多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