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在台新銀行擔任理財專員36歲陳姓男子,向黃姓老翁推銷購買基金,涉嫌要求黃翁將投資的300萬元都匯入個人帳戶,東窗事發後,陳男坦承私吞,與黃翁簽立和解書承諾分期還款卻失約,黃翁只好委託律師提告,新北地檢署今依業務侵占罪嫌將陳男起訴。
▲陳姓理專私吞客戶300萬遭檢方起訴。(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起訴書指出,去年3月間,36歲陳男推薦黃翁購買基金,黃翁相信陳男眼光決定投資300萬元,陳男卻提供個人帳戶,要黃翁將投資的300萬元匯入;去年7月,黃翁發現陳男根本沒把錢拿去投資基金,與陳男相約在律師事務所談判,陳男坦承侵占並簽立和解書,事後卻未依約還款,黃翁又中風身體不便,於是委託律師提告。
檢方庭訊時,陳男否認犯行,辯稱是跟客戶借款,檢方依據和解書與雙方在律師事務所的內容錄音,不採信陳男辯詞,今將他起訴。據了解,陳男目前已經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