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民眾若遇到契約、認證、切結、信函...等,常會需要「公證人」,透過公權力來幫忙保存證據。不過,公證人依規定不得受理違法或虛偽造假的案件,但也有不少誇張離譜的,如1男3女要「性愛契約」公證。
據《蘋果》報導,擔任公證人9年資歷的何叔孋,談到罕見的委託案,表示曾有20多歲的男子帶3個年輕女子到事務所,說要辦4人共同生活的「性愛契約」公證。但明顯違反公序良俗,被何叔孋拒絕。公證人有嚴格把關的義務。
另外,也曾碰過一位自稱是乾女兒的中年女子,推著行動不便的榮民伯伯,想要來辦財產贈與,不過被何叔孋發現伯伯辨人能力退化,直覺「這件事有問題」,因此拒絕辦理。還曾遇過家庭暴力真實上演,有先生為了要辦離婚公證,竟然將妻子拖到事務所外面毆打,讓人看了氣得報警。
▲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