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越南籍23歲的裴姓逃逸移工去年5月間,為躲避同住的另2名移工裴士旺、阮進雨追打,跳進宿舍旁水深2公尺的池塘躲藏,被追上來的裴、阮發現,在岸邊用石頭丟他,高喊「別讓他上來」,導致裴男活活溺死,遺體3天後才被發現。一審認定裴、阮朝池塘丟石塊釀禍,依殺人罪各判刑13年2月、12年8月;高等法院認為,死者是酒後溺斃,今(27)日改判2人無罪。全案可上訴。
桃園地院認定,裴、阮持續朝躲在池塘的被害人丟擲石頭,可預見如果持續丟擲石塊,恐將導致裴男身亡,依共同殺人罪分別判處裴男有期徒刑13年2月、阮男12年8月,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但案件上訴二審後,高院認定,該池塘一般身形且諳水性的人可自力爬出離去,被害人因大量飲酒且不諳水性,最後無法自行從池塘離去溺死,與裴、阮丟擲石塊無關,逆轉改判2人無罪。
▲被裴士旺、阮進雨用來攻擊裴姓越南籍逃逸移工的石頭。(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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