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雲林報導
雲林一名男子不滿同居的女友想搬離並分手,昨上午竟直接朝女友臉部潑灑強酸,造成對方臉、頭、背部遭酸液灼傷,全身灼傷面積高達35%,且因酸液接觸到其中一隻眼睛,恐有失明的危險,男子自首後忿忿不平的表示,全是因為女友要分手才潑酸,警方訊後將他依傷害罪送辦,檢方聲押。
▲男子埋伏斗六鎮的明昌路上,直接對李女潑酸。(圖/翻攝自Google Map)
警方調查,潑酸的邱姓男子(36歲)從事養豬業,他與李姓女子(36歲)交往後同居約8年,因李女想分手並搬離,他復合遭拒,昨上午7時許竟埋伏在李女上班必經的路上,直接朝李女潑酸後打電話報案,並到警察局自首。
警方表示,事發當時救護車趕到,用清水沖洗李女臉部並緊急送醫治療,但李女其中一隻眼睛傷勢嚴重,恐有失明的風險。事發後李女親友聽聞李女遭潑酸,氣憤的一度到警局門口要邱嫌「出來面對」,警方強調,若李女視力受損無法復原,將再依重傷害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