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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勒死女友、狠剁7大塊逃過死刑!家屬崩潰痛罵:畜生不如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去年1月間,台南30歲的男子吳茂騰,不滿43歲的張姓同居女友提分手,先是徒手將她勒斃,再持鋸子分屍7大塊、裝3大袋後棄屍公園,一、二審認為吳茂騰犯後態度良好,非無教化可能,因此均宣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檢方上訴二審,認為吳手段殘忍至極,請求法官判處死刑,不過上月31日,最高法院仍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判決定讞。三審結果出爐後,讓張女家屬崩潰難以接受,甚至在法庭外痛罵吳茂騰「根本畜生不如」。

▲吳茂騰殺人分屍女友逃死刑定讞。(圖/翻攝畫面)

回顧過去案情,張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吳男,雙方進而交往,豈料張女卻發現吳男在外腳踏2條船,為此產生嫌隙。去年1月8日晚間,2人發生大吵後,張男盛怒之下徒手將張女勒斃,又持電線纏繞其頸部2圈,之後伴屍長達10多個鐘頭,隔天前往商店購買60元鋸子,將張女肢解成7大塊,分裝進3大袋後,裝進黑色塑膠袋,開著張女轎車棄屍「巴克禮公園」草叢中,警方多次查訪他均冷靜應答,直到尋獲張女轎車,張女兒子說出一句「媽媽的車子從來沒這麼乾淨」成了破案關鍵,警方查出他曾開去洗車,最終才終於突破吳男心房,坦承殺人分屍。

▲吳茂騰買鋸子畫面曝光。(圖/翻攝畫面)

台南地院審理時,吳男表示自己非常後悔,還向張女家人致歉,律師也替其辯護,主張吳男沒用武器,係因雙方發生口角發生衝突,徒手力道過大而失手。但檢方認為,頸部是人體重要部位,被害人被勒住勢必會反抗掙扎,當事人聲稱達3至5分鐘沒有停手,直到對方沒有反應,已有直接故意犯意,事後還用手機充電線圍繞在脖子上,確認沒有呼吸才鬆手,可見吳男致人於死,建請法官依殺人及毀損屍體罪量刑。一審判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三審駁回檢方上訴定讞。

▲警方查出吳茂騰曾開去洗車。(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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