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強逼女室友口交、性侵反遭「扭蛋」回擊 小演員判刑定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曾從事地方戲劇演員的賴姓男子不學好,常因竊盜、傷害等案件進出監獄,2015年12月出獄後,不知悔改,前年在宜蘭礁溪租屋處見女室友在公共沙發上午睡,竟企圖強逼對方口交,還拿手機塞對方嘴裡阻止呼救,卻被女室友擰住睪丸反制,一番掙扎後,女室友見機不可失,趁機逃離求援,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今(6)日駁回上訴,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賴男於2016年7月1日下午,見女室友穿無袖上衣及短褲在2樓公共客廳的沙發上睡覺,竟上前脫下女室友的短褲,撫摸女室友的下體。女室友驚覺被人觸摸後醒來,睜眼即看見賴男沒穿褲子跨坐並壓制她,接著抓住女室友的頭,下體不斷靠近要塞她的嘴,欲強迫女室友口交,女室友不從,拼命抵抗、用手猛抓賴男睪丸,並大叫「救命」求救。

婦女病、婦產科、月經、陰道、子宮、下體、白虎(示意圖)

▲女室友為阻止賴男性侵,拼命用手遮住下體反抗。(示意圖/資料照片)

此時,賴男見桌上有一支手機,拿來塞住女室友的嘴後,甩女室友3巴掌,企圖往女室友下體性侵。女室友以手遮住下體拼命反抗,賴男嘴裡喃喃著「幫我生小孩!」,女室友嗆「再不放手你就不是人」,賴男這才放手躺到沙發上,要求女室友口交,女室友趁機自沙發起身,見機不可失,不顧下半身裸體,直接往1樓衝,哭著向房東等人求助。

歷審認定,賴男素行不佳,且為滿足一己私慾,竟在租屋處客廳,趁被害人熟睡之際,意圖性侵,因被害人驚醒,賴男提升犯意,以強暴方式要求被害人口交,幸被害人強力反抗而未得逞,但已對被害人心理造成不易消除之傷害;賴男犯後否認犯行,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為累犯,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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