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人夫,某天無意間發現妻子疑似外遇,他為了找證據,冒用妻子的LINE,假裝著急地跟小王說:「怎麼辦?」、「好像被發現了」等語,小王看到訊息心慌意亂,連注音文都用上了,急回:「怎麼突然ㄓ(知)道?」人夫質問妻,妻寫下外遇自白,但檢方調查時,認為對話紀錄、自白都沒辦法直接證明妻外遇,因此不起訴。
▲妻雖然口頭向蘇男坦承外遇出軌,但檢方認為沒有直接證據而不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據《蘋果日報》報導,蘇姓人夫無意間看到妻子手機GPS定位在飯店一段時間,因此起了疑心,調查之下發現妻子與一名小10歲的余姓男同事走得很近,於是懷疑妻子出軌,假冒妻子傳LINE簡訊,余男心慌之下果真上鉤,他拿此質問妻子,妻子坦承外遇1年多,多次與余男做愛,蘇男堅持讓妻子寫下一份「不再與余男有超越同事情誼之情形發生」的自白書。
蘇男事後提告,余男對於指控全都否認,指到飯店是拉屎、簡訊也不是他回的;檢方調查後發現,余男雖在飯店有刷卡紀錄,卻不能證明他與人妻發生性行為,而蘇男也未當場發現用過的保險套、衛生紙等證物,且人妻的自白書上僅寫「超越同事情誼」,沒有詳細內容,因此全都無法證明兩人發生性關係,檢方於是將兩人的通姦罪嫌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