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男大學生小明(化名),於去年11月1日凌晨,在租住的宿舍喝酒後,戴上保險套企圖性侵同棟宿舍的女同學,因當時女同學從睡夢中驚醒,不斷大聲呼救抵抗,才逃過魔爪,小明事後逃回房間,保險套卻掉落女方房內,成為犯罪的鐵證,一審依強制性侵未遂罪,判處小明4年徒刑;案子經上訴二審後,小明賠償受害人,女同學與父母也同意不再追究。台南高分院法官考量雙方達成和解,且當時案發後,小明也在女同學房間下跪認錯,改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需保護管束,此外還要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
▲小明事後逃回房間,保險套卻掉落女方房內,成為犯罪的鐵證。(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2016年11月1日凌晨4點許,小明喝酒後在一樓出租宿舍房間,先將自己全身衣物脫去、又戴上保險套,潛入同宿舍另名女同學生的房間,撲向在床上熟睡的女同學,女方當下被小明壓制身體驚醒,於是奮力反抗對方的暴行,沒想到性慾高漲的小明,不但抓住女同學的頭髮、摀住其嘴巴,欲對女方性侵。但因女方不斷掙扎反抗,更大聲呼救,小明見狀只好倉皇逃離現場、躲回自己的房間。
女學生事後打電話告知同學、並向警方報案,警方到場在女學生房間內,找到小明掉落的保險套。當天下午,警方為小明酒測,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66,他向警方坦言有飲酒,並坦承性侵未遂的犯行。女同學表示,案發後她馬上打電話給同學,同學就把小明帶下來,她與對方對質時,發現對方意識很清楚,警方到場時,就看到小明跪在地上道歉。法官判其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需保護管束,此外還要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