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夫婦及幹部涉嫌以「台灣民政府」組織名義詐欺取財、違法吸金,桃園地檢署昨天(9日)起訴林志昇等6人。在押的林志昇夫婦與游象敬3人移審後全都裁定續押。
桃園地檢署5月間接獲民眾檢舉,指揮桃園市調處,兵分7路搜索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及高層幹部住處,搜出新台幣1億3000多萬元現金及外幣,並查扣名冊等證物。經過2個月的調查後昨天偵結,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林志昇夫婦等6人。
▲「台灣民政府」林志昇夫婦等6人涉嫌洗錢、詐欺,9日遭收押禁見。(圖/中央社)
檢方表示,在押的林志昇夫婦與游象敬遭起訴後移審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於昨天深夜至今天凌晨零時許,陸續裁定67歲的秘書長林志昇與51歲妻子林梓安,以及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79歲的游象敬3人續押禁見。
檢方表示,被起訴的另外3人,分別為「財務大臣」54歲的葉碧蓮、67歲的許義明,以及78歲的「中央國務院內閣總理大臣」蔡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