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在國民黨主席任內,為達成黨退出媒體經營的改革成效,私自指示中投將華夏股權賣給中時集團負責人余建新旗下的「榮麗」公司,自行設定為40億元的交易價,並承受華夏53億元的負債,甚至為了遷就資金不足的余建新,一再妥協,由三中縮至二中、再減至一中,最後將中視賤賣余建新,並利用複雜的財務記錄方式,掩飾犯行,導致中投、光華受損共計4億9430萬餘元。
檢方表示,馬英九當年接下國民黨主席後,曾宣示2008年前要把黨產清理完畢,儘管時當時黨內高層對於處理舊中央黨部大樓出現正反兩極意見,但馬、張、汪3人仍藉由廣電法的規定,欲達成「處分不當黨產,避免收歸國有」、「結交特定對象,四大報之一經營者余建新」、「黨產歸零,塑造良好政治及媒體形象」的特定目的,讓國民黨2008年能重新執政,遂賤賣華夏股權「中視、中影、中廣」簡稱三中交易案。
檢方指控,馬、張、汪逕自洽訂特定交易對象,也就是余建新,並違反黨章、中投、光華公司取處程序及權責劃分等內部程序,逕行處分華夏股權,設計非常規之不動產找補機制及合約條款,將「華夏三中」變成「華夏中視」,執行非常規之華夏公司債權債務執行方案財務工程,讓余建新獲取鉅額價差,使中投、光華的資產受損共計4億9430萬餘元。
檢方調查,余建新經營中國時報出現12億元的鉅額虧損,資力明顯不足,但馬英九仍於2005年8月間在台北市長辦公室與余建新見面,指示張哲琛、汪海清將華夏股權售予余建新,同年11月中時晚報停刊。
▲錄音光碟譯文。(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根據錄音光碟,馬英九起初反對給付「將近5億」暴利給余建新,且汪海清於2006年3月向馬英九提到「整個交易的流程當中,因為我們一直轉一直轉一直轉,會把架構弄得很複雜,弄得很複雜呢,就相對來講,比較不會讓他們,讓有心人士抽絲剝繭,就把他整個對出來,坐實最後的這個架構出來...,如果在這種架構之下,最後的結果就會被抓到!」檢方更出示當時經手交易案某律師事務所的手稿內容,證明馬、張、汪、余等4人將交易案的財務經流複雜化,此手稿被經手的人員稱之為「天龍八步」,以此掩飾犯行,最後馬英九才同意給付中視股權將近5億的暴利給余建新,認定馬英九為整起事件的主導者。
▲天龍八步手稿。(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檢方查出,余建新於2006年9月跟張哲琛餐敘,將500萬現金放在張哲琛座車,張哲琛返家後發現,擔心東窗事發,隔天送還余建新;幾日之後,余建新又將中時旅行社日本旅遊免費券18張送至中投公司,但被中投公司封存。
▲▼余建新事後的答謝禮。(圖/記者潘千詩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