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瑪莉亞颱風快步襲台,但北北基在放不放假一事決策不同,引發諸多討論,國民黨籍立委蔣萬安在臉書發文列出,雙北停班停課不同調,身為勞工的你應該要知道的四件事。
▲圖/記者林敬旻攝
Q1: 是否要上班?
不管你是住新北到台北上班,或住台北到新北工作,只要居住地或工作地點任一處宣布停班停課,勞工都可以不用出勤。
Q2: 若不上班,老闆能否記我曠職、扣全勤獎金、或要求事後補班?
雇主不得對未出勤勞工做不利處分,也就是說,老闆不能記曠職,也不能要求勞工用事假、特休請假,更不能以此為藉口扣發勞工全勤獎金、要求勞工補班、記過或解雇。
Q3. 老闆是否需給付我當日工資?
勞工若因居住地或工作地點任一處宣布停班停課而未出勤,雇主是可以不用給當日薪資。(勞動部頒佈的要點只說雇主「宜」不扣發薪資)
Q4: 什麼是「退避權」?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第2項規定,勞工執行職務發現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形下,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
也就是說,勞工在颱風天出勤時,若發現有危險情況(例如出勤碰到狂風暴雨),在不危及其他工作同仁情況下,可以行使「退避權」,移動到安全場所避難,雇主不得對於行使退避權勞工予以解僱、調職、不給付停止作業期間工資或其他不利處分。
蔣萬安提到,勞動部頒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它不是法律,沒有強制力,所以老闆扣發未上班勞工薪資,或者要勞工冒大風雨上班,基本上勞動部是束手無策,無法可管。
根據內政部統計,近4年來,全台因為颱風受傷死亡失蹤總人數為2121人,但因颱風停班停課天數每年平均只有2.4天,因此,「防災假」未來如能立法,對雇主的成本影響並不重大,但對勞工及家人出勤時生命安全保障有極大助益。我希望這四點注意事項能夠讓勞工知悉、瞭解自己的權利。勞工在颱風天出勤時,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各縣市政府勞工局一定要捍衛勞工的權益,勞工合法行使退避權時,不會也不該受到任何不利待遇。
▲圖/翻攝自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