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有多項前科的50歲湯姓男子,今年2月酒後在家裡大吵大鬧,被17歲姪子唸了幾句,竟暴怒拿菜刀往姪子頸部揮砍,造成姪子頸部長達8公分的傷口,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認為湯男攻擊力道不算猛烈,且砍到姪子就住手,沒繼續攻擊,難認有殺人動機,今(11)日將上訴駁回,依對未成年人傷害罪輕判湯男2年2月。可上訴。
▲菜刀示意圖。(圖/資料照片)
檢警調查,湯男跟家人同住新北市板橋區,且時常喝醉發酒瘋,動不動就大吵大鬧,見人就嗆「要給你死」,不僅家人頭痛,連鄰居都對他避而遠之。
判決書指出,2018年2月1日晚間10時許,湯男酒後在家中大肆吵鬧,經嫂子勸阻無效後,姪子忍不住念了湯男幾句,即與母親欲返回房間。不料,湯男想到平常與姪子相處多有口角爭執,竟持菜刀朝姪子頸部揮刀,致姪子左頸有長達8公分的撕裂傷。湯男隨後也被趕到的警方捕獲,被依家暴殺人未遂罪起訴。
法院調查,湯男原本和姪子相處融洽,直到姪子上國中才關係惡化,常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執,但2人沒有深仇大恨,且湯男攻擊時應非力道猛烈,砍到後就住手,沒有繼續攻擊,難認有殺人動機,但2014年間湯男曾拿菸灰缸打傷姪子,竟不知警惕,還動輒酒後吵鬧,還沒想到姪子未成年就持刀攻擊,考量湯男坦承全部犯行,又當庭道歉,改依未成年人傷害罪判刑2年2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