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保七總隊第九大隊接獲民眾通報,指稱到花蓮知名燒肉店用餐時,赫然發現用餐區旁的櫥窗內有2隻保育類食蛇龜,因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之規定,警方在接獲報案後,立刻介入調查,並在確認業者違規情節屬實後,將黃姓負責人移送法辦。
▼▲民眾舉報燒肉店內櫥窗有保育類食蛇龜。(圖/保七總隊提供)
5日警方與花蓮縣政府農業處人員到店稽查,發現真的有2隻烏龜被豢養在玻璃櫥窗內,便委託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附設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鑑定,確定為我國公告名列第二級珍貴稀有的保育類野生動物食蛇龜。
▼▲店內的烏龜是保育類食蛇龜。(圖/保七總隊提供)
對此,黃姓負責人喊冤表示,烏龜養在櫥窗內多年,平常多由員工不定時餵食剩餘食材高麗菜葉及碎肉片,來源並不可考,根本不知道是保育動物。儘管如此,但因黃姓負責人無法提出飼養許可證明,最後仍被警方依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2隻食蛇龜已被帶離燒肉店。(圖/保七總隊提供)
同時保七總隊第九大隊也呼籲,業者應善盡管理義務,別養不知名物種,更要確認來源是否合法,不然會讓自己陷入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