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計程車運將單戀咖啡館女服務生,告白遭到拒絕後,竟將人載至中部性侵,遭判刑8年6月,但假釋後依舊軟爛成性,又向法院提告已離婚前妻,認為兩人婚姻關係仍存在,法院雖判決勝訴,但遭反訴離婚,法官考量婚姻失敗應歸責於運將,因此判准2人離婚,可上訴。
▲計程車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
運將2015年假釋出獄後,即向離婚前妻提起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之訴,認為2人雖簽下離婚協議,但不具有離婚真意,雙方也並未辦理離婚登記,請求判准婚姻關係存在;然而前妻卻反控前夫婚後不務正業、沉迷賭博,甚至還要錢花用,才會導致婚姻破裂,2人已經分居24年,且前夫還犯下性侵案,婚姻早已無法維持,反訴請求判准離婚。
台北地院認為,雙方確實未辦理離婚登記,因此判運將勝訴,但依照常情審酌以及前妻所述,認為一般民眾若面臨配偶犯下性侵案,均不願再維持婚姻,可見婚姻已有裂痕,再加上前夫長時間入獄,是夫妻間無法共同生活的主因,因此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