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套房電費1萬多…結果是「看不懂電錶」 房東錢照收挨批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在外租房一定要注意!台中一名剛從嶺東科技大學畢業的23歲曾姓女子,承租一間雙人套房,一度電5元,沒想到她因把電錶最後一位小數點(毫安培)當成個位數計算,導致電費爆增,每期電費超過1萬元。曾姓女子控訴房東明知電費有問題錢卻照收,且最後還遲遲不退費,因此氣到投訴媒體。

▲曾姓女大生看錯電錶數字,導致電費爆增。(圖/資料照)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曾女在學校附近租了一間透天改建的雙人套房,一個月租金5500元,一度電5元。曾女因不熟電錶,把電錶最後一位小數點(毫安培)當成個位數計算,導致電費爆增,每期電費超過1萬元,一年繳了5萬5千多元。

曾女表示,由於電費實在太高,原以為是電錶壞掉,便多次請房東處理,結果拖了一年之後,房東才告知是她把數字搞錯了。曾女無奈地說,「雖然是我搞錯,但一年來房東卻不主動告知真的很不老實。」

針對此事,陳姓房東喊冤表示,自己是新手房東,對於學生租客都很放心,因此很少去留意匯款。被問到為什麼不退款,陳姓房東則表示,因手頭緊,想還時發現沒錢還,才跟對方提議以扣抵房租或分期付款方式退錢。不過,曾女事後卻控訴,7月底自己將搬走,卻遲遲未收到最後一筆款項。對於曾女指控,陳姓房東回應表示,「保證一定會還。」

根據《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規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陳姓房東已符合上述要件,曾女得要求陳姓房東償還他多收的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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