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兒20年!老年竟遭毆打討家產 她心碎斷絕關係

記者林盈君/花蓮報導

花蓮一名孫姓女子,於20多年前收養小姑的兒子為養子,但之後養子卻長期不在家,除了打電話伸手要錢之外,其餘時間音訊全無,且孫女的丈夫去世後,養子竟帶著幾名朋友,到家中向她討要房產,還因為遭到拒絕,竟動手毆打她、拉扯頭髮,就連警方到場時,也被咆哮怒罵,孫女因此向法院請求終止收養關係獲准,養子事後提抗告遭駁回。

-暴力-威脅-受虐-性侵-(圖/pixabay)

▲孫女遭養子毆打討家產,向法院請求終止收養關係獲准。(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孫女向法院主張,她和丈夫20多年前,收養小姑的兒子為養子,當時養子年僅15歲,寒暑假都回台北陪伴生父母,鮮少留在家中,且收養後約一年半,她的丈夫也過世。養子高中畢業之後,就搬離花蓮的住處,除了討要生活費會打電話回家外,其餘時間均毫無音訊,逢年過節也未返家探望。她表示自己年老體衰,平常都靠外孫接濟照顧,養子不僅對她不聞不問,2年前還夥同3、4名友人到家中,惡言逼迫她過戶房產、給錢,她拒絕之後慘遭毆打、拉扯頭髮,連員警到場也被咆哮、作勢攻擊,請求法官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法院認為,孫女和養子未共同生活近20年,雙方感情淡薄,且養子未盡撫養義務,還糾眾索討遺產,導致孫女驚嚇報警,還對孫提起損害賠償訴訟,顯見兩人感情與信賴出現破綻,裁定終止雙方收養關係。養子不服提抗告,認為他沒有被分配到遺產而提起訴訟,法院以時效消滅為由駁回,不代表他沒有分配遺產的權利,他2年前返家協調不成後提損害賠償訴訟,是維護權利的合法行為。

養子認為,他必須央求他人陪同才能返鄉,花蓮和台北距離不短,難以找到人陪伴,且他每年清明和過年返家探視孫,次數並非過少。另外,孫每次都從花蓮北上開庭,也可以來探視他維持親子關係,請求廢棄原裁定、駁回孫的聲請。法官認為,孫先糾眾返家討遺產,並非理性溝通,事後不惜和孫對簿公堂,以撕裂親子感情,另花蓮和台北交通尚稱便捷,往返並無太大困難,養子卻只在清明過年時返家,顯見親情淡薄。養子稱孫可以主動來台北會面,無視身為養子應主動向養母噓寒問暖表示關懷,明顯與人倫常情不符,不採信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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