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職場性騷擾再添一樁!某門市副店長對下屬伸出狼爪,以自己受傷為由,要求下屬幫他打手槍,女職員不從副店長竟觸摸她的胸部,後來副店長遭到公司開除,但因無明顯證據可以證明摸胸部分,因此檢方予以不起訴。
▲示意圖/Flavia Mariani Martins,flickr CC License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這名副店長於某窗簾門市工作,前年因手部受傷,要求女職員騎車載他外出丈量窗簾尺寸,未料,在工作途中,副店長以多天未洗澡為由,要求女職員一起到旅館幫忙他沖洗身體,兩人進房後,副店長以言語性騷擾,要求女職員幫他打手槍,女職員始終拒絕,沒想到兩人在離開途中副店長竟觸摸她的胸部,後來遭到公司開除。
因無確切證據可證明副店長此行為是故意的,因此檢方不起訴,副店長得知後消息後向法官要求復職與賠償,但法官認為「打手槍」等言語已超出一般玩笑範圍,對女性不尊重,判決老闆開除有理,這名副店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