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52歲的江姓男子,因銀行信用不佳,去年11月透過友人介紹,向吳姓男子商借10萬元現金,對方告知月息16000元,先扣除半個月利息後,只給他92000元,但江男遲遲未繳利息,吳男遂約他出來談判還錢。
但江男還想再借100萬元,吳男便請他先清償債務後,再介紹金主給他認識,只是必須攜帶現金25萬元,藉以取信金主,江男為了證明自己有能力還款,昨天下午2時許帶著25萬元到場,並將錢直接交給對方,孰料,吳男隨即將借據撕毀,然後帶著現金揚長而去,江男與友人見狀上前追趕,一旁路人以為發生搶奪案而報案。
警方陸續通知3名搶奪嫌犯到案,吳男向警方供稱,去年11月間,江男向他們借款10萬元,卻從未支付利息,遂約他出來談判,江男到場後掏出25萬元,他們便將借據撕毀,然後直接將錢帶走,過程中雙方有發生拉扯;吳男強調,這筆錢等於是江男所欠的本金加利息,所以他才會直接拿走,警方對其說法持保留態度,訊後仍將吳男等人依重利及妨害自由等罪移送法辦。
▲江男攜帶25萬元到場與債主談判。(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