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有民眾向媒體投訴,日前因為身體不舒服前往高雄市鳳山區一家連鎖藥局買藥,該藥局竟讓無藥師資格的女員工調劑藥品,提供側錄影片向高雄市衛生局檢舉,該局23日前往稽查,影片中的周姓女員工坦承有開止痛藥給民眾,依照違反「藥師法」最高將可開罰30萬元罰鍰。
▲(示意圖/資料庫)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指出,有民眾因發燒、拉肚子至鳳山區一家連鎖藥局買藥,藥局卻讓非藥師身分的女員工違法調劑藥品。
高雄市藥政科科長郭垂香表示,該局已於23日派員前往該藥局稽查,該名陳情人提供的側錄影片中的女員工,確實是該藥局內的周姓女員工,周女也坦承自己沒有藥師執業執照卻執行藥師業務;該局指出,非藥事人員違法執行藥事人員業務,包含藥品販賣管理、藥品調劑等,將依違反「藥師法」第24條規定,可開罰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高雄市鳳山區一家連鎖藥局買藥讓無藥師資格的女員工調劑藥品,高雄市衛生局稽派員前往該藥局稽查。(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