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新北市民眾注意!新北市交通局表示,依交通部公布「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新北市自明(27)日起開始發放交通部印發停車位識別證,目前可至交通局2處辦公室、6處停車管理場及轄管106處有駐場管理員停車場領取,民眾可攜帶孕婦手冊或兒童手冊,自行選擇鄰近地點前往領取或於停車時順道領取,每本手冊限領1張,領取後將由發放人員於手冊上加蓋領訖章,另8月1日起停車位識別證會隨新發孕婦手冊或兒童手冊隨冊夾發無須申請。
▲圖/翻攝自新北市政府官網
新北市交通局長王聲威說,「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具有專用性質,停放車輛應搭載孕婦或6歲以下兒童,並於車輛擋風玻璃明顯處置放停車位識別證,若未領取識別證者,亦可放置孕婦手冊、兒童手冊或其他足資證明孕婦或兒童身分事證等證件。
王聲威表示,為打造新北市孕婦及兒童友善停車環境,交通局自102年起即於轄管停車場建置孕婦優先停車位,現依法規公告內容,統一設置2%之「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並依法規規定標誌標線於8月31日前全面設置完成。
依規定,政府機構、車站、百貨公司、量販店、遊樂園及醫院等之停車場,需於107年12月16日前設置「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交通局亦已函請各相關單位依法設置,以方便民眾使用。另交通局表示,自107年7月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為宣導期,依法規定108年7月1日起即針對未符合資格車輛占用者,處以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之罰鍰,呼籲民眾請勿占用,將車位留給符合資格者使用。
▲圖/翻攝自新北市政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