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去年11月28日深夜,新北市議員李婉鈺跑到前立委張碩文家門外,按電鈴、拍打鐵門,經鄰居報警之後,李竟呼警員和鄰居巴掌、搶密錄器,還嗆警察「你囂張什麼」,被檢方依妨害公務、強制未遂罪起訴,求刑11月;台北地院今再度開庭,李婉鈺改口承認妨害公務罪,但強制未遂罪則仍不認罪。李婉鈺堅稱,當時是為了拯救服用藥物的前立委張碩文,且當時在屋內的張碩文妻子也沒有控告她。檢察官針對此部分,聲請傳喚張妻、當時出面的沈姓住戶、大安警分局兩位處理員警作證,以釐清過程。
▲李婉鈺改口承認妨害公務罪。(圖/資料照)
因張妻是強制罪的被害人,王姓、林姓2名員警,則是妨害公務部分的執法者,法官將安排3人於8月29日,與李婉鈺進行調解,協談完畢再開庭傳訊證人。2位在場處理員警因不滿李婉鈺在案發後,屢次向媒體指責警察毆打她、吃豆腐,另案控告李妨害名譽,求償60萬元,現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李婉鈺今天開庭就唸聲明,承認妨害公務罪的事實與罪名,她說身為民代有帶頭示範的責任,不論前因是什麼,出手就是不對,確實不該耗費時間在官司纏訟上,浪費司法資源,因此她認罪,但仍須說明當時是員警執法的態度和方式讓她不舒服,希望法官考量事發主因,從輕量刑。
警員王重羲今到庭,李婉鈺隨即坐著轉向王說:「對不起,是我不對,那天我不該出手」,她為自己的出手行為、造成警方的困擾、浪費社會資源而道歉。法官問王重羲的意見,王說他們執勤時全程都有秘錄器錄影,也依標準程序執行公務,絕無毆打李或吃豆腐,何況起因是李先亂按門鈴擾鄰,民眾報警,警方才到場。王說,李婉鈺事後頻頻向媒體指稱被打、被吃豆腐,今天才突然認罪,看不出她有悔過的意思,今天暫不接受她的口頭道歉,但他和林姓警員先前就有意願和解,只是李婉鈺一直沒有主動表達意願。
至於強制未遂部分,王重羲認為,李婉鈺聲稱是為了救張碩文,但要是這樣就更應該向警察求助,而不是深夜私自亂按門鈴、拍鐵門。蒞庭檢察官指出,李婉鈺承認重罪、否認輕罪,是否符合訴訟實益,建議李再考慮;且先前李多次接受媒體訪問,都一再傷害警方執法的公信力,也可能對張碩文家屬造成心理傷害,不能只在法庭內道歉了事,建議她在臉書道歉,並在媒體鏡頭前進一步公開、明確、誠摯道歉,才足以彌補對社會造成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