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實在可惡!14歲的少女小美(化名),從11歲開始就慘遭祖父性侵、猥褻、3年多來次數高達46次,小美甚至還因此懷孕、墮胎,新北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及性交共46罪,判這名祖父11年10個月徒刑,可上訴。據檢警調查,被害人自幼由祖父照顧,但2013年11月起,這名祖父卻對孫女伸出狼爪,一開始先是摸胸及撫摸下體,後來更下手性侵。據了解,小美與弟弟同住一房,分別睡上下舖,該名祖父曾在半夜趁兒子外出工作時,摸進孫女房間,不顧孫子就在下舖,爬到上舖對她伸出狼爪,小美弟弟則因害怕裝睡,後來感覺床在震動,察覺怪異。
▲狼祖父性侵孫女遭重判11年。(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直到2016年間,小美因月事遲來,祖父帶她就醫後發現她懷孕而墮胎,小美後來忍無可忍,於是向父親的同居人訴苦,說之前就醫的原因是「懷孕」,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事後小美接受新北市政府安置,但她與父親都說不希望祖父被關,市府則認為「這名祖父所為具有倫理可責性,並無悔悟之意,希望予以重刑」。合議庭認為,這名祖父的犯行持續多年且次數多,導致被害人懷孕、墮胎,造成小美心靈難以抹滅的創傷,危害她性自主決定權及身心健康發展,且可能損及她日後的兩性及家庭觀念認知、及人倫秩序信賴,惡性重大,判刑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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