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中報導
罔顧人倫綱常!台中一名9歲女童小可(化名)長期欠缺父愛,對叔叔產生孺慕之情,沒想到叔叔竟藉此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帶她到國內外旅遊時,在房間、車內多次發生性關係,4年來共發生355次,事件曝光後,台中地院認為叔叔惡性重大,儘管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請求減刑,但認為他違背社會倫理與法律規範的約束,難認有何情堪憫恕之處,因此仍依姦淫幼女罪重判10年。
▲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小可原由母親照顧,但102年間母親因要前往外地謀生,將她交給公公及小姑照顧,而叔叔則住在隔壁。叔叔明知小可年幼,心智未臻成熟,只因缺乏父愛而對他產生孺慕之情,竟和小可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於102年至106年間多次與她發生性關係,直到去年小可與媽媽發生爭執,此事才爆發,母親隨即報警抓人,而叔叔也坦承多次與姪女發生關係。
法庭上,叔叔雖自白犯罪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60萬元給被害人,而被害人也請求酌減其刑並給予自新的機會,但合議庭仍認為他違背社會倫理與法律規範的約束,難認有何情堪憫恕之處,依法重判叔叔1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