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去年與陳姓男子車禍調解破裂,憤而駕車加速衝撞準備離去的陳姓叔姪倆機車,倒車持西瓜刀追砍2人,所幸送醫後並無生命危險,叔姪倆憤而提告,儘管張男辯稱並無殺人犯意,但仍遭法官依殺人未遂罪判刑張男5年6月,可上訴。
▲高雄地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判決指出,去年6月張男因與陳男發生行車糾紛,曾前往大寮區公所進行調解,席間因不滿遭陳男叔侄倆指責有肇事責任並要求賠償,憤而先行離席,見陳男叔姪倆走出來準備騎車離去,張男憤而駕車加速衝撞,致2人倒地,又碾壓陳男機車,所幸陳姓叔姪並無大礙。
張男見狀後倒車返回現場,持車內西瓜刀下車,砍殺倒臥在地毫無防備的陳男,導致上半身中數刀,張男又持刀在被害人面前叫囂比劃,直到警方到場後才駕車離去,但仍遭警方以現行犯逮捕帶回偵辦。
送院後,陳男左後背及左上臂有深度切割傷、頭皮撕裂傷等,而陳男叔叔則頸椎椎間盤突出,得接受手術及多次門診治療。陳姓叔姪倆憤而對張男提告,儘管張男辯稱無殺人犯意,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但高雄地院仍將張男依殺人未遂罪判處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