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62歲的柯姓女子,2018年向警方謊報飛機上有爆裂物,警方隨即通報航警局聯絡正在滑行準備起飛的班機,最後研判是惡作劇才讓飛機繼續飛行,警方找到涉案的柯女,她坦承犯案。台北地院依照民用航空法判罰3萬元。
▲北市一名女子謊報機上有爆裂物,法官判罰3萬元。(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2018年2月初,北市警局以及大安分局分別在晚上6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新加坡航空879班次飛機上有爆裂物,隨即轉報航警局勤指中心,當時飛機已經在跑道上準備起飛,研判是惡作劇才放行,最後飛機平安降落新加坡的機場。
判決書指出,柯女已經是成年人,應有相當智識程度與社會經驗,可知向公務員謊報飛機上有爆裂物,會對社會秩序以及飛安造成極大影響,但最後也坦承犯行,台北地院依民用航空法判罰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