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基隆市1名施姓軍人,因不滿王姓男子與前女友有曖昧關係,遂在社群網站上公布對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及照片等個人資料,還寫下「我愛勾搭年輕美眉,我為人師婊」等字句,王男憤而提出告訴,檢方偵結後將施男起訴;基隆地院認為,施男未能與王男和解,遂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他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施男與潘姓女友分手後,仍十分關心對方動向,先前得知王姓男子與她走得很近,施男頓時醋勁大發,不但蒐集王男的照片、出生年月日等個人資料,還直接公布在IG上,並寫下「我愛勾搭年輕美眉,我為人師婊」等不實言論,致使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明顯侵害並毀損王男名譽。
法官認為,施男僅因王男與前女友有曖昧關係,隨即貿然犯案,儘管他應訊時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但未能與王男和解,由於他同時觸犯公然侮辱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依刑責較重的個資法論處,判施男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施姓軍人在IG公布情敵個資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