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輔仁大學傳播學院梁姓教授,先前因涉及性騷擾案遭校方調查,但他卻反過來控告2名調查委員恐嚇、誹謗及違反個資法等罪,其中法學院吳姓男教授曾恐嚇他:「不承認的話,最嚴厲的處分是解聘!」,另名傳播學院吳姓女副教授則將性平會調查內容透露給其他人,不過新北地檢署認為,全案罪證不足,予以2人不起訴處分。
梁姓授指控,他在前年間被學生指控性騷擾,校方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但吳姓男教授聲稱,只要他上幾堂性別平等的課程,本案即可結束調查,隨即話鋒一轉:「如果你不承認的話,我們就調查下去,最嚴厲的處分是解聘!」,此話令他心生畏懼;另外,吳姓女副教授則將性評會調查訊息,私下透露給其他系主任及教授,還把他與學生的互動解讀成性騷擾,並向院級及校級評審委員會報告此事。
不過,社工系莊姓女助理教授證稱,她已不記得當時訪談內容,但吳教授應該不會講那種話,當時吳教授應該是在說明各種可能情況,只是講話步調較快引起誤解,而且梁教授聽完解說後,不但沒感到害怕,還反問許多問題;另名英文系劉姓女副教授亦證稱,她印象中梁教授在訪談時,曾詢問吳教授法律相關問題,對方也站在調查委員角度分析各種狀況,當時梁教授聽完後並未感到害怕,還起身向大家說:「辛苦了!」
檢方根據證人供述,並參酌輔大提供的4次性平會訪談紀錄,顯示訪談過程中吳教授並未說出梁教授指稱的恐嚇言詞,縱使有類似的語句,也只是想表達事件調查過後可能的懲處結果,難認有達恐嚇程度。
至於吳姓女副教授部分,由於梁教授並未提出相關證據,加上出庭教授證稱,吳姓女副教授並非調查委員,未曾在性平會或教評會提出報告,校方也回函證實,吳姓女副教授並未針對性平事件報告過;檢方認為,即使吳姓女副教授曾在性平會提出見解,仍屬對於特定人士陳述,並非散布於眾,同樣不構成犯罪,因此予以全案不起訴處分。
▲梁教授因性騷擾案被調查,卻反過來控告調查委員。(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