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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不滿業務遭調動 消防員竟3度破壞公務車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消防局第五大隊一名黃姓消防員,疑因不滿單位主管調動他車輛保管的業務,一個月內,竟三度破壞出勤消防車輛的警報系統,導致車輛必須報停檢修,影響當天救災、救援的出勤任務調派,東窗事發後,消防局卻僅對黃員記申誡一隻,更下達封口令,企圖粉飾太平;對此,消防局解釋,黃員因家庭事務紛擾與個人問題,一時情緒失控,才會破壞警報系統,考量他心中感到懊悔與相關動機後,予以其申誡一次的行政處罰,並也將對他做出適度的輔導與關懷。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任職於第五大隊隆恩消防分隊的34歲黃姓消防隊員,因原本車輛保管業務遭單位主管撤換,6月某日深夜值班時,又遭督勤長官發現缺失,並摔簿冊對黃員碎念,導致他不滿情緒達臨界點。

無法宣洩的黃員,竟突起報復念頭,兩度犯案都是趁著清晨4、5點輪值深夜值班台時下手,剪斷救護車輛警報系統,及用手扯斷器材車警報系統,第3度犯案時,更大膽地選在白天下手,持剪刀破壞雲梯車時,被單位主管發覺可疑,調閱隊上監視器畫面後,才發現接連3起破壞消防車輛警報系統的兇手,竟是自己人。

3部消防車輛遭破壞後,當天都無法出勤,只能報停檢修,影響到當天救災、救護出勤任務的調派,必須由其他鄰近分隊的車輛支援,也間接影響到出勤抵達現場救援的時間;更扯的是,黃員的行為已觸犯消防法規天條,但大隊長官卻避重就輕,僅對他記一申誡處分,更擔心事件曝光登上媒體,下達封口令,以免重創消防形象。

新北市消防局第五大隊回應,黃員今年5月開始,因家庭事務紛擾及個人問題,一時情緒失控,才會將消防車輛上的警報器配線剪斷,事後立即向分隊幹部坦承,並負責支付維修費用;消防局得知後,立刻召開考績會,考量黃員心中感到懊悔與相關動機後,予以申誡一次的行政處分,另外也將對他進行適度輔導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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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隊員一個月內3度破壞消防器材,導致車輛無法正常出勤。(圖/翻攝自消防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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