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因毒品案入獄服刑的32歲許姓男子,服刑期間懷疑女友趁機與「小王」搞外遇,出獄後竟扯破女友衣物,再點火燃燒女友頭髮,再將她痛毆成傷;許男陪同女友到醫院就診時,女友趁隙逃出報警,士林地方法院依強制罪判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悉,許男因吸食安非他命,入獄服刑5個月,去年4月出獄後,懷疑女友在她坐牢期間,與柯姓友人搞外遇,竟強行撕破女友衣物,接著再拿瓦斯罐、美工刀等器具,燒、剪女友頭髮;事後再通知柯男到場,當著她的面持鐵製掃把毆打女友,造成她頭部、臉部、手臂、膝蓋多處受傷,許男事後陪著女友到淡水區某醫院就診時,女友趁隙報警,才讓整起事件曝光。
檢方調查期間,儘管女友表示不願追究撤回傷害告訴,但妨害自由屬非告訴乃論,檢察官認為許男是累犯,仍依妨害自由罪嫌將他起訴並建請法官加重其刑;而法官審酌,雖然許男坦承犯行,且尚有悔意,但至今仍未與女友達成和解,依強制罪判3月徒刑,易科罰金9萬元,仍可上訴。
▲許男懷疑女友有小王,竟將她痛毆成傷。(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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