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女網友提告性侵 她說:生理願意但心理不願

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25歲的吳姓男子,遭女網友指控涉嫌性侵她,自前年10月起至去年9月,2人多次在吳男車上或女網友的住處發生性關係,女網友指控,吳男明知她有說「不要」,卻還是強迫她性交,結果在去年1月及9月期間讓她2度懷孕,還做了2次人工流產手術,因此對吳男提告。吳男向法官表示,2人是情侶關係,且發生過多次性行為,並表示該女網友每次一開始都說不要,但再詢問她時就沒有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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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表示2人是情侶關係。(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吳男又說,其中確實有幾次看到她臉色有異,所以當時就停下來沒繼續做,女網友表示,與吳男發生第一次性行為後,她還是持續與吳男約會,但因為當時正在打離婚官司,所以不敢把事情告訴別人;且吳男在做的時候,她也會有生理反應,故她以為自己生理可能「有願意」,只是心理不是很情願。由於女網友指控第一次遭性侵後,仍持續和吳男出遊多次,且沒有報警處理,也沒有去驗傷等情形,無法單憑其指控就認為吳男性侵,桃園地檢署今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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