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世泓、陳嘉筠/台南報導
今(6)日清晨,有台南民眾就目擊駕駛邊開車另一手還拉著繩子邊溜狗,讓狗狗就跑在道路中央十分驚險,民眾都認為這根本涉及虐待同時是危險駕駛,駕駛確實違反了動保法,同時妨害交通,兩邊都可以開罰。
▲駕駛涉及虐待動物、危險駕駛。
清晨不到六點崇明路上這輛轎車駕駛一邊開車竟然還拉著繩子牽著一隻黑狗,因為轎車開在快車道狗狗就在馬路雙黃線上一路狂奔,儘管清晨車子不多但民眾目擊這景象拍下PO網,網友、民眾都罵翻了。
民眾:「虐狗啊!」
民眾:「牠不會跑得比車快啦!所以比較離譜一點,除非他車子速度可以讓狗配合上。」
重回到事發地點,同樣有養狗狗的民眾看到這名駕駛行為都覺得這根本是虐狗,已經有網友看不下去直接向動保處舉發,依規定民眾不能利用汽機車牽引寵物,動保處決定通知車主到案。
動保處動保組組長周駿男:「限期他不能再有這種行為,如果再有這種行為雖然未達受傷也會罰三千到一萬五千。」
由於目前不清楚黑狗有沒有受傷,如果嚴重造成狗狗死亡可處飼主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只虐待動物,寵物在道路奔跑也妨害交通,還可處三百以上六百以下罰鍰,飼主究竟是惡意虐待還是無意傷害就請他到案解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