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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富商來台遭控性侵 女驗DNA卻另有其人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今年5月,一名中國籍的黃姓富商(38歲)來台洽談生意,並至台灣友人家中作客,幾人把酒言歡後,友人的女性朋友小嵐(化名)卻指控黃男趁她酒醉帶到房內性侵,黃男因此被限制出境,並以30萬交保候傳,不過小嵐驗傷診斷書出爐後,發現她體內的DNA鑑定並非黃男的,台北地檢署最後以事證不足,將黃男予以不起訴處分。

▲中國富商來台與友相聚,酒後卻遭女子控訴性侵,經DNA鑑定證明與富商不符,才獲不起訴處分。(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富商黃男事業有成,在東南亞等地都有投資,今年5月初來台洽談生意,並找了台灣友人相聚,友人本來邀他到酒店狂歡,但黃男拒絕,因此就在友人家中與其女性友人等共4人飲酒聊天,未料酒後,小嵐指控黃男趁她酒醉無力反抗時,把她帶到客房內將門反鎖,並脫光她的衣服,小嵐頓時被嚇醒直說「不要」,但對方仍未理會性侵得逞。

黃男到案後坦承有與小嵐親吻,並脫下她的衣服,但否認性侵,由於當時雙方各執一詞,且小嵐的DNA鑑定尚未出爐,為了釐清案情,檢察官諭令將黃男限制出境,並以30萬元交保候傳,等待相關檢驗報告出爐。

日前小嵐的驗傷診斷報告出爐,雖記載她的處女膜有2處0.1cm擦挫傷,顯示她確實有受傷,但DNA鑑定部份,在她內褲底內層的班跡、外陰部棉棒、陰道深處棉棒所檢出的DNA卻與黃男的型別不符,檢察官因此以事證不足,將黃男予以不起訴處分;黃男在獲得不起訴處分後,隨即向檢方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已於日前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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