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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障礙」一詞在我們每個人生活當中,一定都是不陌生的,有時我們對於他人持續性激烈的情緒反應,就會以他有「人格障礙」形容,但真的是這樣嗎?身兼心理師和律師身分的比爾‧艾迪總結了三十多年經驗,告訴我們何謂人格障礙。
據《 ETtoday健康雲 》報導,比爾‧艾迪表示,沒有人格障礙的人,時常會檢視自己的行為,來吸取經驗修正自己的錯誤,而透過這些反思及自覺,可以幫助人們和諧相處。
▲檢視自己問題才能做得更好。(圖/翻攝Pixabay)
反觀另一方面,高衝突性人格及具有人格障礙的人,通常是缺乏自我反思及社會性的自我察覺,他們並不了解自己固執與激進的行為模式,會將身邊的人逼走,且基本上還會將周圍的人當作敵人,儘管他人釋出善意也一樣,簡單來說我們可能會用「難相處」來形容。
▲高衝突性人格通常較害怕受傷害。(圖/翻攝Pixabay)
以下就是五種高衝突人格者:
●邊緣型:害怕他人離開或拋棄。
通常個性看似友善,若自認被拋棄,就會不擇手段報仇。
●自戀型:永遠自己是最棒的,一定要他人跟隨心態。
自我認為比他人優秀,缺乏同理心,不停想獲得他人尊重。
●妄想型:認為全世界都在與自己作對,懷疑他人。
對他人充滿質疑,害怕受到背叛,主動先攻擊他人。
●戲劇型:希望受到注目,不喜有孤立感。
個性戲劇化和容易激動,常會使周遭的人感到壓力。
●反社會型:只要我開心,有什麼不可以。
會不擇手段的支配他人,導致他人反感。(編輯:蔡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