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50歲的方姓女子,2年前在龜山區一家養生館,涉嫌詢問喬裝成客人的警員「要不要打?」,並做出「打手槍」的手勢,隨即欲脫下對方的褲子,之後經警員表明身分,把她和許姓負責人一起移送法辦。不過方女為了維護許姓負責人,免於其因為意圖使成年女子與他人猥褻行為而媒介、容留以營利等觸犯妨害風化罪嫌,竟表示當時是問有「沒有打籃球」,他說沒有,他是「拉單槓的」、還稱「我只是把他的褲子往上翻一些,不是要脫褲子」。
▲地檢署依偽證罪嫌將方女起訴。(圖/示意圖/資料照)
去年6月下旬,該案在桃園地院開庭時,方女以證人身分具結後應訊,亦堅稱「我沒有那個意思要幫客人做半套,我就只有跟客人說打球,是警察誤會了」、且指証喬裝客人的警員當時穿兩條褲子,還稱她沒有做出「打手槍」的手勢,「只是對著電視比說警察打球運動,也能有這樣肌肉結實」。案經公訴檢察官主動簽分偵辦,因喬裝男客的警員指証歷歷,桃園地檢署今依偽證罪嫌將方女起訴。